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工作的通知

 更新时间:2015-07-29 18:39

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工作的通知
 
各有关单位:
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(以下简称农促会)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,农业部主管的国家一级协会,促进农业领域国内、国际间的先进人才、技术交流与合作是农促会的核心宗旨之一。为更好的发挥农促会在科技专家、管理专家和经纪中介方面的网络系统优势,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、转化以及新产品的研发、生产,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,农促会与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(以下简称科促会)合作,共同接受涉农科技成果持有企业、机构和个人委托,开展涉农科技成果的评价、鉴定工作。农促会与科促会将共同对评价、鉴定的客观性、公正性负责。
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组织鉴定范围
评价与鉴定范围包括涉农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及其软科学项目等。
    二、受理及组织鉴定程序
    1、农促会常年受理科技成果的鉴定。凡需委托协会对科技成果鉴定的单位和个人,请填报《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申请表》。
2、农促会在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,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,并做出是否同意组织鉴定的答复。
3、签订委托鉴定协议,双方安排专人依据协议要求和鉴定大纲做好组织评价、鉴定的有关准备工作。
    4、农促会根据科技成果技术领域,聘请具备鉴定资质的资深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。
    5、形成鉴定意见。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,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办法和组织者的要求,听取有关鉴定成果的汇报、审查鉴定材料、质疑答辩、认真评议,起草鉴定意见并由全体委员讨论通过。鉴定委员会对鉴定意见负责。
    6、签发科技部统一格式的成果鉴定证书。并将鉴定结果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。定性有四个档次:国内先进、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、国际领先,级别依次提高。定性的结果均依据检测、查新、国内外对比及相关数据。)
三、鉴定费用
本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不以盈利为目的。鉴定涉及的工作费用和支付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    四、联系方式
    协会地址: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大道30号四楼 邮编:100081
    联系电话: 010-82106337   82106338   18701239268
    传    真:010-82106340   
    E-mail:878690290@qq.com
 
    附件1: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委托书
    附件2: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与填写说明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附件1:
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
 
鉴定组织单位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
鉴定申请者  
申请联系人   联系电话  
传   真   邮    箱  
鉴定成果名称  
成果主要
完成人(单位)
 
成果内容简介
(包括:主要开发内容、研制期限、创新要点、成果的知识产权情况、目前国内同类技术进展情况、应用情况、市场前景。约500字)
 
成果技术经济指标  
成果技术领域  
鉴定形式  
鉴定时间与地点  
鉴定申请者:(公章、签名)
 
年   月   日
 
注:1、委托者应对提供所有的与鉴定项目有关的文件、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农促会与科促会共同对鉴定的客观性、公正性负责。
2、农促会对委托者提供的鉴定技术资料进行保密,未经委托者同意不会将其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向第三方透露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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